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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大美院——中央美术学院
  •   学院、造型学院、 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八个专业分院, 并设有造型艺术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学院每年招收中专生(附中)、专科生(教育)、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各类生。

      现有在职教职工662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4700余名和来自十几个 国家的留学生百余名。学院教学科研面积共占地495亩,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

      在构建新世纪中国特色的美术教育体系中发挥引领作用,以鲜明的中国特色、高水平的教学质量和研究,赢得国际美术教育界的高度赞誉,成为中国高等美术教育领域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美术院校,并在国际一流的美术院校中享有重要地位。

      中央美院的美术学学科,以造型艺术、中国画、实验艺术、美术史学等学术力量为依托,以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壁画、实验艺术、摄影等专业的分系建制为基本形式,以基础训练(基础部教学)与创造性思维(专业工作室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为体现,建立起完备且可持续发展的学术体系。

      在中央美术学院,诞生了中国第一个美术史系,第一个版画系,第一个壁画系,第一个实验艺术系,第一个美术学博士授予点,培养出新中国第一位美术学博士。

      设计学科以全球意识驱动教学实践,综合全球视野和地域需求,强调“创新协同、创新发展、创新应用”的学科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针对全球动态和本土变化的综合应变能力。

      该学科突出建设两种学科融合发展模式,一方面不断强化设计学科内部融合创新,另一方面注重设计学科与技术、社会科学和工商管理等其他学科的协同创新,产生了一系列跨学科融合的教学课题。

      设计基础教育别具特色、效果突出,设计、建筑两套“设计基础”课程综合了现代艺术观念及设计基础原理,学术观念独创、教学配套成熟、理论阐述系统成熟,成为多数院校引进、学习的坐标。

      近年来,设计学科在进一步巩固和突出视觉传达、建筑设计等传统优势专业的同时,首饰和时装设计、公共艺术和多设计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与此同时,于全球设计学科的未来趋势,设计学科在交互、服务设计、可持续设计和叙事空间等前沿领域也进行了深入的探索。

      率先在全国艺术院校中建立了两个新专业——艺术管理学专业和文化遗产学专业,既填补了国内空白,又回应了国际学术发展的新态势。

      艺术管理学专业发起建立了中国艺术管理学会,致力于中国艺术管理学科标准的建设,并成为国际艺术管理教育学会的会员单位;文化遗产学专业致力于文化遗产的与修复研究,在鉴定、修复、非遗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研合作单位之一。

      风景园林学是一门知识涵盖面宽广的综合应用性学科,既包含自然风景、地质地貌和生态,以及相关的科学知识、材料工程和应用技术,也包括人文艺术、历史传统和民俗民艺,因此可以从不同知识结构方向切入、深化,彰显自身的学科特点。

      中央美术学院风景园林学作为国内首批建立的本学科一级硕士学科点,走的是一条突出美术院校艺术人文优长的独特发展道。

      风景园林学脱胎于艺术设计,秉承“培养具备艺术家素质的风景园林学专业人才”的基本,经过名师张绮曼教授等两代人的共同努力,以艺术与人文素质培养为基础,以中小尺度风景园林精细化设计为重点,以前期策划到后期评估的整体设计方研究为核心,以敏锐的观察视角和前沿课题为方向,强调技术性与艺术性、探索性并重,建立起了一套具有美术院校特色的风景园系林学体系。

      9.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909分。(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545分。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34名,并列3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808分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2名,并列2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5.577分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

      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

      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29分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专业名次录至53名。并列5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49分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专业名次录至27名。并列2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21 分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专业名次录至191名。并列19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62分

      3、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56名。并列256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53分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专业名次录至47名。并列47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02分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08分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 总分439分

      按文化课成绩相对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 考生所在省市本科(非艺术类 文/ 理)一批线

      ②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或语文、外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